FY1 – 第一課神存在嗎 ?



經文:羅馬書1:18~32

18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顯明給他們。 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成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24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汙自己的身體。 25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26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29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註: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30 又是諫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註:或作「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31 無知的、背約的、無憐憫的、不憐憫的。 32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引言

試討論以下兩句話:

A) 德國哲學家康德曾說:「要證明神的存在,甚難;要證明神不存在,更難!」為什麼?

B) 不少人如此說:「信則有,不信則無!」你認為合理嗎?



問題討論

1. 在你未接受基督信仰之前,你是否有對神的知識?為什麼你會有如此的知識?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創世記1:26~27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原文作「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裡。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傳道書3:11

2. 神以哪些方法/途徑讓人知道祂的存在? (羅馬書1:18~20)

a. V1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V1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V2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分享你認為神存在的理由。

3. 人雖然有對神的知識,卻不將神當作神來敬拜。為什麼? (參考羅馬書1:21~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

4. 基督徒是如何知道神的存在,並且經歷這位神?

5. 神不只想人頭腦上知道他,他更希望人類能接受他、相信他,與他建立生命的關係, 為什麼?你願意回應神的邀請嗎?


結論

世上沒有一個人在完全明白聖經真理後才相信神的,只要有了正確的入門就可以繼續認識神,並且一生跟隨他。

經文:羅馬書1:18~32

引言

導師或組長先帶領組員討論以下這兩句話:

a) 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曾說:「要證明神的存在,甚難;要證明神不存在,更難」為什麼?

第一: 所謂的神,是指一位至高至尊,超越一切的主宰,既是超越萬有,人就無法以萬有來證明他,因為他在一切證明的方法之上;神若能被證明,他就比“證明”本身還小。所以說:要證明神的存在,甚難。

第二: 身為哲學家,康德知道過去證明神存在的論證,確實有其瑕疵;然而康德也發覺證明神不存在的論證幾乎是鳳毛麟角並且是極為武斷,故他說:要證明神不存在,更難!

組長宜記: 在這課題上,無須進入冗長的討論,因為關於是否接受神存在的課題,並非純理性的問題,意即不能單以理折人,因為其中牽涉道德的問題。

B) 不少人(特別是一班普通市民)喜歡說:「信則有,不信則無!」你認為合理嗎?

這是唯心論者的看法;神的存在與否完全決定於我們的內在信或不信。若信,他就存在;若不信,他就不存在。那麼,請問神到底存在或不存在?若信或不信就能決定神存在與否,這意味著我們的信與不信比神更大,因為它能決定神的存在或不存在。這說法顯然是不合理的。

問題討論

  1. 一個人在未接受基督信仰之前,往往具有一些對神的知識。例如:神的存在,神的公義,神的慈悲等。

按創世記1:26~27,這是由於人擁有神的形象,這形象包括靈性、道德性、永恆性等。因此人在某些情況下就會萌起對神的觀念或對永生的渴求,這是由於神將永生/永遠安置在人心裡(傳道書3:11)。組長宜以實例說明之。

組長在這問題上,可以請組員發表他們的經驗或看法。

  1. 神以哪些方法或途徑讓人知道祂的存在? (羅馬書1:18~20)
  2. 「不虔」是指人對神方面的罪惡,包括十誡中的前四誡。

「不義」是指人對人方面的罪惡,包括十誡中的後六誡。這些人以不義即惡來阻擋他們心中已經知道的一些真理,包括知道神存在的真理。

結果神公義的忿怒在他們身上顯明出來,藉著神公義的審判讓人知道「天理」的存在。其實,一般人都相信所謂的因果報應;歷史告訴我們在政治上的暴君,很快就會滅國,甚至有生之年還要接受法庭的審判。或許有些人認為,某人作惡多端卻仍順利亨通,並未受到天譴,其實這些人雖然有財有勢,享受榮華富貴,心中卻沒有平安,這也是另一種的審判。另一方面,一般人也常相信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若是不報,時辰未到。」神的報應不一定是全部在今世來到,耶穌基督的再來,最後大寶座的審判才是終結性的。

  1.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馬書2:15

這裡的「人心」:或「是非之心」即良心(conscience),一種與我們同證的聲音。當我行善時,它會說:「這是好的」;而當我要行惡時,它則會回應說:「這是惡的」。康德曾說:「天上有明亮的晨星,在人的心裡則有上帝的明燈。」可見良心具有見證神的功能,是神將律法的功能刻在人心裡的果效。

然而,由於人犯罪墮落,清潔的良心已被污染,人若不斷抵擋良心的聲音,良心可能失去正常功能,而變成如同被熱鐵烙慣的,是「麻木的」(提摩太前書4:2)

  1. 自然如同一本書述說神榮耀的書,故我們稱之為「自然之書」(book of nature),這本書的文字是人人都能讀得明白的。神透過這本書顯示他自己,我們若存著敬畏的心來閱讀,就可以認識神是真實存在的。在此,組長能舉出一些自然界中奇妙的現像作為例子說明之。

 例如:水的奧秘及其他現象

沒有人不知道氫氧兩氣化合成水。氧氣是幫助物體燃燒的主角,氫氣本身很容易著火,可是兩者化合成水之後,反成滅火物質。你說奇妙不奇妙?再看水變冰後,堅硬如石,照理應像石沉在海底。如冰果然下沉,那麼海河的結冰,必定由下至上,水底生物必定消滅無餘。事實上,冰浮水面,水底生物仍然生存。這和一般的物理定律,大為不同。依照一般的物理定律,凡物熱就膨脹,冷就收縮,當它的溫度下降到快要結冰時,忽然違反一般的物理定律,反倒膨脹了。若在顯微鏡下觀察結冰的過程,最初溫度越低,水的體積越縮,像這樣緊縮下去,一旦成冰,必像石塊般往下沉,魚蝦勢必全死。但是到了這裡奇蹟發生。當溫度減到攝氏四度時,水的緊縮忽然停止。從四度再降到冰點零度時,非但原有的體積一律恢復,並且反增大六分之一。因此冰能浮在水面上,水底生物得以生存。請問這是誰設計的呢?其他像動物吸取氧氣,呼出碳氣;植物的光合作用吸取碳氣,放出氧氣,萬物倚靠這些循環而互助生存。鳥以翅膀飛翔;魚以魚鰾飄浮;蚯蚓沒有腳,就以肚子行走;雄雌花蕊,借蜂蝶來相交;有氣來傳聲;有光來照物。這就是媒介傳遞的途徑。同是眼睛,牛馬因需要平視就橫而長,兔鼠因需要向後觀看就成為高而突出。同樣是胃,虎豹食肉容易消化,它們的胃就狹而小;那些吃穀食的,因難消化,它們的胃就厚而堅。例如禽鳥類,胃藏砂粒,是為了磨碎雜物,即使吃了玻璃,也不會受到傷害;牛、鹿吃草,就為它們特別預備了四個胃,以供它們反芻倒嚼。這些奇妙安排,是你設計的嗎?是碰巧成功的嗎?

  1. 人雖然有對神的知識,卻不將神當作神來敬拜,為什麼? (羅1:21~23,3:23)

第一: 由於罪,使我們對神的知識變得模糊不清,如同瞎子摸象,結果以為大像是把扇子(因為摸到像的耳朵);或大像是根柱子(因為摸到像的腳)…。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人會把偶像當著神來敬拜的原因。

第二: 由於罪,人愈想高抬自己,自立「巴別塔」,因此「雖然知道神,卻不把神當作神來榮耀他,也不感謝他。」

第三: 人雖然知道神是聖潔的,然而由於罪,人仍然喜歡活在黑暗裡,故不願進一步認識這位神。

  1. 基督徒知道神的存在,不是倚靠大自然的「啟示」即「自然之書」所發出的信息。乃是藉著「聖經之書」(book of Scrip ture),聖經中清楚地讓人認識這位神,不僅是他的存在,更能進一步認識他的屬性與作為。

基督徒認識神是一位有生命、有位格,可以與人溝通的神,因此基督徒可以藉著禱告、讀經及每天生活的事件中去經歷神。

  1. 我們不是憑著頭腦的知識和人建立關係,而是藉著信任、彼此的互動而建立彼此間的關係。同樣地,只有當人願意接受神、相信祂時,才可能與祂建立生命的關係。

耶穌基督清楚地表明,他是道路、真理、生命,惟有藉著他,我們才能夠真正的認識神,所以他願意,也希望我們接受他的邀請。聖經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1:12)。你願意嗎?

結論

組長可以在此邀請組員敞開心靈向神禱告,不論是接受他或表明願意進一步認識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