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1-7. 背诵金句 / 预习 / 参考资料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並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二一31)
因为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源头,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诗三十六9)
预习下次课题背景:路加福音二章8-23节(参太二1-15)
参考资料
一.福音书抄本的可信性
要确定一个文学作品抄本的准确性,必须考虑两个因素。第一是现存抄本的数目;第二是原稿与最早抄本之间时间的距离。例如,第一世纪的罗马历史学家Pliny的《自然历史》一书,现存只有7个抄本,而最早的抄本在8世纪才出现;好像希腊诗人荷马的作品《Iliad》,现存有643个古抄本,而原稿与最早的抄本之间距离400年之久。相比之下,新约圣经的抄本有24970份之多。学者对福音书的成书日期与次序虽有不同的说法,但大致上都同意符类福音是在主后50-70年间写成,而约翰福音则是主后80-90年间成书。我们可以找到最早的约翰福音抄本碎片是主后125年的,距离学者所定的成书日期相差不足50年;一个完整的书卷抄本距离为100年;而最早的新约全书抄本不超过250年。可见圣经抄本的准确性是毋需置疑的。
二.正典以外的福音书
虽然有不少人曾经尝试记录主耶稣的生平,但福音书的基本条件是必须要有来自亲身与主耶稣接触的人所提供的资料。
福音书的另一个基本条件是早期教会领袖的见证。在主后155年,殉道士游斯丁的著作中已提到一些使徒所著的回忆录(游斯丁《护教学》1.66)。主后180年,教父爱任纽写下的圣经正典名单中,大部份今日的新约书卷,包括四卷福音书均已在内。
流行小说有称罗马皇帝君士坦丁禁止了80本不称主耶稣为神的福音书,资料并不准确。到4世纪初,有关主耶稣生平的著作约有60本,大多出自异端诺斯底主义者(或作伪智派)的手笔。他们借用古代人物的名号,大肆宣传他们的学说,认主耶稣是神,不过只是次等的神,没有人性;即主耶稣从来没有成为肉身,也没有被钉十字架。这些著作所托的古代作者有彼得、腓力、马利亚……
等。也有称为“真理福音”或“救主福音”的,是另有他人按自己的理论,借用主耶稣基督的生平穿凿附会而已。借用古代人物的名号写作,是犹太人常见的做法,所谓旧约的次经或旁经,都是这类作品;都没有被犹太人视为正典。
2006年,国家地理杂志宣布确定“犹大福音”的真确性。声明在一本66页的古书内(codex,即经过装钉、接近现代书本形式的抄本,跟较早期流行的古卷有别),发现其中一份作品是现存唯一的“犹大福音”抄本。其实国家地理杂志所指的,是经过各方面的考证后,确定“犹大福音”是三、四世纪的作品,内容与圣经有别;并非要证明其内容符合主耶稣基督生平的事实。这些称为福音的作品,其实都不符合福音书的基本条件,我们要清楚分辨才是。
三.四福音的比较(见下表)

四.“道”
使徒约翰所用的“道”字,原文是logos,他将这个希腊字用得非常恰当。他把一个当时流行的希腊术语转化,代表“基督”。约翰指出,在一切事物之前,先有道。主耶稣就是太初就有的道,是太初就与神同在的道,这道就是神。太初乃是时间尚未开始,乃是那无始的永远。我们的主耶稣,在时间尚未起始,万有还没有造出之先,祂在永远里就是神。约翰所说的主耶稣(约一14),是神的真实写照,万有是藉着祂而立的,祂是宇宙的创造者。
犹太神学家和希腊哲学家,对“道”有不同看法。在希腊哲学中,“道”是推理的原则,或是仍在意念中的思想;所以,对希腊人来说,“道成肉身”是难以置信的概念。犹太人的旧约圣经指出,万物藉着“道”受造(参诗三十三6),“道”是藉先知向人所传递的信息(参何一2),也是神的律法和祂神圣的标准(参诗一一九11);对于犹太读者,神是独一无二的,“道就是神”是亵渎神的话;他们视道为物质,若奉之为神,就是亵渎了。约翰所说的耶稣(约一14),是神的真实写照,万物是藉着祂而立的,祂也是宇宙的创造者;对于约翰来说,“道”的新理解就是福音,
“道”就是真理,“道”就是基督。
五.“光”
光在圣经历史及神学中,往往与除去黑暗有关。光明和黑暗的对比是旧约和新约中所有“光”字的共通主题(特别是希伯来文or;希腊文phos)。这个字含有美善和邪恶、神与邪恶势力、信徒与非信徒的对比。圣经並沒有黑暗势力与神的光平起平坐的思想。神是绝对的统治者,祂管辖黑暗和邪恶的力量。
神是光
……约翰著作集结了旧约圣经对光的理解,並表示它是在耶稣基督里得以成全(新约圣经中出现了phos72次,其中有33次可在约翰著作中找到)。光是神在耶稣基督里启示的爱,这爱进入被罪所遮暗的生命中(约壹一5-77)。耶稣表明祂是“世界的光”(约八12,九5)。耶稣是成了肉身之神的道,祂以照明人的光这形式来到世界(约一4-14),以致那些相信祂的人,不再在黑暗里走(约十二46)。
救恩的光及给信徒的生命
那些回应光的人,被引进生命的领域内,驱走了黑暗。救恩将光带给在黑暗里的人(伯二十28;诗二十七1;赛九2;太四15-16)。耶稣基督是赐予生命的光,在祂里头有生命(约一4),而那些跟随祂的人永“不会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八12)。信徒乃“光明之子”(约十二36;弗五8;帖前五5。
光拥有真正生命所需的力量。故此,“在光中”就是指“活着”,包括永恆的生命和今世的生命。那些来到耶稣基督的光中之人,是被带进光明的道德生活中(比较路十六8;约三19-21,十二36)。
世界的光
神是光,祂驱散这世界的黑暗。耶稣以世界的光来到,透过祂在十字架上的工作,打破了罪恶的黑暗。这样,信徒亦是这世界的光。耶稣形容祂的门徒为光及光明的使者(太五14-16)。保罗对小亞细亞及马其顿的信徒说,他们的生命对他们所处的世界是明光见证(弗五8;腓二15。所有信徒都有责任去将他们获得的神圣之光传递出去。他们要把在信徒群体的亲密相交中所获得的东西,公开地、无惧地在“明处”宣告出来(太十27;路十二3)。(节自:杨庆球主编《证主圣经神学辞典》(上),福音证主协会,2001年,363-36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