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1 1-7. 背誦金句/參考資料

驛卒就把王和眾首領的信,遵著王命傳遍以色列和猶大。信內說:「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轉向耶和華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神,好叫他轉向你們這脫離亞述王手的餘民。」(代下三十6)
預習下次課題背景:路加福音二章8-23節(參太二1-15)
參考資料
一.提多書簡介
1. 寫作背景
提多的事蹟未出現於使徒行傳,只散見於保羅的書信中。他是希臘人(加二3),由保羅帶領信主(多一4),曾隨保羅赴耶路撒冷會晤當地使徒(加二1)。在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中,他被委派至哥林多教會辦理幾項要務(參林後七6,八6,16,十二18),後來又被派往克里特,代表使徒監督教會。保羅在本書信中囑咐他前往尼哥波立相會(三12),其後再派他往塔馬太(提後四10)。此後提多的事蹟未再出現於聖經中。據教會傳統,他又回到克里特,並在此壽終。
本書與提摩太前書差不多時間寫成,可能也是在馬其頓寫的,動機也大致相同,為要教導保羅的助手如何設立長老和牧養教會。
2. 主題特色
本書開宗明義地指出:保羅的使徒職分是要選民認知「合乎敬虔的真理」。這對「敬虔」與「真理」的並重,是貫串本書的主題:牧者一方面要傳講純正的道理,更須凡事活出善行的榜樣(二1、7)。同樣,所有信徒都須在真道上、生命上純全無疵。保羅同時強調敬虔的生活和正確的信仰,固然是因為當時的異端分子傳講錯謬的道理(一10、14-15;三9),行為悖逆神,也因為福音本身是要人離罪、行善(二14),並且給了信徒稱義、更新的地位(三4-7)。
[節自:《聖經串珠·註釋本》(增訂版),香港,福音證主協會,2000 年,1755 頁]
二.保羅書信的集成
保羅書信的寫作年期前後超越15 年(在他成了基督徒之後約15 年才開始寫第一封信),而這些書信是分別寄給分散於各地的個人或教會。那麼,這13 封信如何能集合呢?簡單來說,我們不確知問題的答案;因為我們所僅有的證據太微不足道,無法為我們提供確切的答案。有些例子是保羅親自吩咐人將他的書信作有限的傳閱(西四16)。有人提出理由充分的論點去指稱保羅最初寫以弗所書的目的,是讓居住在以弗所和鄰近城鎮的信徒作一般性傳閱,並且,是作為一些處理較具體問題的書信,例如歌羅西書和腓利門書(也許還有腓立比書)的隨函附件。
我們最早接觸到的,具體列出保羅10 封書信的名單(不包括教牧書信),是由馬吉安(Marcion,約在主後140 年發起一個非正統的基督教運動的領袖)所編制的。有些學者認為這是首份將保羅書信集合列出來的名單。但這顯然絕不可能。因為只有極少數的成文資料能夠從遠古流傳至現今我們的手中,而馬吉安這份名單之所以珍貴,主要是證明了可能已經有更多更詳盡的正統名單在當時流傳。這些冒名的基督教領袖早已慣常地採用基督教的作品來滿足他們本身的需要。馬吉安摒棄全部舊約和大部分新約;甚至在福音書方面,他也只保留了一卷版本殘破不全的路加福音。
另一些人則指稱,保羅書信是在主後90 年後不久-- 即在馬吉安之前50年才首次集合起來的。有些忠心擁護保羅的支持者,因使徒行傳的成書面世而深受激勵(據此看來,使徒行傳是剛在主後90 年前完書),努力將保羅現存的書信收集起來。然而,使徒行傳的問世卻應該屬於更早的事,約在主後64 年--而我們亦很難明白為何收集保羅至少其中一小部分的書信,要等到使徒行傳的出現才開始。我們有充分的證據顯示,保羅某些書信已被初期使徒時代的教父所引用(特別是羅馬的革利免,約主後96 年)。更重要的是,彼得後書三章16節曾提到保羅在「他一切的信上」所講論的事,這種說法雖然未必就是指到保羅在正典中的13 封信,但它顯然假設了信徒已普遍知道正在教會中傳閱的保羅書信。雖然近代的學者傾向於認為彼得後書是屬於較後期的作品,可是,我們也有充足的理由來支持它的成書日期可能早於主後64 或主後65 年。
還有另一個理論可能比它任何一個主要的爭論更合理,儘管我們無法對它加以考證。保羅還在世的時候,他已有一小部分書信在某些地區的教會內傳閱,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因為他本人的吩咐(西四16)。後來,在他殉道以後(約主後65 年),與他最親密的一位或多位同工(提摩太?),便盡力收集和保存保羅流傳於教會的書信原稿。上述的任何一個理論我們現在都不可能完全證實。不過,這些理論中似乎總有一些最能解釋我們如今所見的事實。
[節自:DACarson 著“書信的研讀”,陳惠榮、胡問憲主編《證主21 世紀聖經新釋(2)》,香港,福音證主協會,2008 年二版二刷,1167-1168 頁]
三.保羅書信的成書次序
保羅書信在新約聖經的編排次序……並非根據寫作日期的先後,也並非依照主題。它是依據兩個簡單的原則:給教會的書信(羅馬書至帖撒羅尼迦後書)放在先,然後才是給個人的信(提摩太前書至腓利門書),而每組書信均是以最長的排先,依次最短的排在最後。當中只有以弗所書是例外,因為根據上述兩項原則,它應該放在加拉太書之前。有人推測,依照此法編排保羅書信的人,手頭上的以弗所書抄本,可能是用較細密的書法寫成,因此,他便誤將它放在加拉太書和腓立比書之間。
我們通常採用較偏向主題的形式來將保羅書信分成四類。
第一類包含了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和加拉太書,它們有時被形容為偉大的福音派書信。首3 封書信是保羅在他的第三次宣教旅程中完成的。雖然有不少人認為加拉太書也是這個時期的作品,但我們有較充分的理由去相信在保羅現存的書信中,加拉太書是第一封完成的。在內容方面,羅馬書和加拉太書是十分接近的,縱然加拉太書的寫作目的,明顯地是提醒加拉太信徒防備在(外邦人)基督教群體中逐漸冒起的猶太教,而羅馬書卻似乎沒有這個明確的目的。
第二類通常被稱為“監獄書信”,因為保羅在這些書信中都提到自己被囚在獄中。它們包括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和腓利門書。也許這4 封信都是保羅在羅馬監獄所寫的,雖然有不少學者曾經提出反駁,指腓立比書和其中某一些是寄自以弗所或該撒利亞的監中。
第三類包含了帖撒羅尼迦前後書。不少人認為,在保羅現存的書信中,這兩封是他最早寫的信。不過,即使保羅是先寫加拉太書,這兩封在保羅作第二次宣教旅程時寫自哥林多的書信,仍表達了一種牧者的親切情懷和對「末後的日子」的一套看法,且都在他往後的許多其他書信中不斷地重現。雖然保羅習慣在書信開始的頭幾行提到一或數位同工的姓名,但這兩封書信卻清楚地將保羅、西拉和提摩太連在一起,而且,接著的內容也是相當不尋常地幾乎全部採用第一人稱的複數代名詞「我們」。
第四類是“教牧書信”,其中包括了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這幾封保羅書信是最常被人視為冒名作品的。我們若認定它們都是出自保羅,那麼,我們就必須推論保羅在那時已經離開了羅馬的監獄,因為保羅在寫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時已不再是被囚者的身份。然而,保羅在寫提摩太後書時又再度被囚禁,而且,他這次已經相當清楚自己難有活命的指望。雖然有些人誇大了這類書信在語言運用和主題上的獨特之處,但這卻是個事實,相信是基於許多背後因素而產生的。這幾封書信是使徒保羅在快將步向人生終點時所寫的私人信件,部分內容是要提出作基督徒領袖的原則,而且,很可能是由作者口授給一位可靠的同工(路加?),讓這位代筆享有比一般情況下較大的自由度去寫出書信的內容。
[節自:DACarson 著“書信的研讀”,陳惠榮、胡問憲主編《證主21 世紀聖經新釋(2)》,香港,福音證主協會,2008 年二版二刷,1168 頁]
四.研究保羅書信的輔助資料
1. 海貝德著,蕭維元譯《保羅書信導論》香港,浸信會出版社,1989 年七版
2. 楊克勤編譯《保羅書信合參》香港,國際漢語聖經出版社,1997 年
3. 馬有藻著《從稱義到成聖-保羅書信詮釋》香港,天恩出版社,2005 年
4. 張達民、黃錫木著《使徒行傳與保羅書信要領》香港,基道出版社,2003 年
五.提多書的讀物推薦
1.斯托得著,黃元林譯《聖經信息系列-提摩太前書、提多書》台灣,校園書房出版社,2001 年
2.利婓特著,黃宜純譯《國際釋經應用系列-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提多書》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04 年
